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22:39编辑:刘健  预审:胡昂审核:夏晓璐来源:科研处(学报编辑部、成果转化办) 点击:

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https://www.cast.org.cn/xw/tzgg/ZZRC/art/2023/art_12e452a321ed4aadaa7e1f149a508a7c.html)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名额分配

(一)我省可提名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5名。

(二)各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可提名本单位或本系统不超过4名候选人,其中建立高校(企业)科协的单位可通过高校(企业)科协提名不超过6名候选人。

(三)不提名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

(四)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从我省提名。

二、材料报送

(一)提名工作报告1份,应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候选人名单等,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提名的,盖本单位公章;设区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提名的,盖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提名的,盖学会公章;省科协直属基层组织提名的,盖高校(企业)科协公章。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原件1份,复印件20份。“提名单位意见”栏须由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提名,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三)附件材料1份,指提名表中填报的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对应的附件材料。

(四)保密审查证明1份,无固定模板,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

(五)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业的,须提供《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1份。

(六)有意申报此奖项的老师,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报名表》(附件3)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以上材料 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各提名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按时、高质量完成我省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

(二)被提名人选经省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再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填报电子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63675976

电子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报名表

科研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