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5:20编辑:刘湘湘  预审:徐忠东审核:夏晓璐来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学期结束和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24年1月19日-1月22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放假期间,因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所运行的实验室相关信息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无运行请零报告。

2.现场检查(2024年1月23日-25日)

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自查情况,于1月23日-25日开展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须于1月22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清单》(附件1)、《寒假运行实验室相关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和电子表格发至邮箱443459223@qq.com。

3. 联系人:刘湘湘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9日